本网讯(余庆鹏)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做到将危险化解于萌芽之中,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近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琼中县民族思源实验学校开展巡回法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两起危险驾驶案,该学校160余名师生旁听法庭审理。
开庭审理前,琼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案件承办法官王京洲结合琼中县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上扬的态势,讲解危险驾驶罪犯罪构成和危害后果。同时,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从刑事责任年龄、故意伤害、正当防卫三个方面对全体师生们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广大学生要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作任何触犯法律的事情,同时,遭到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时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努力做一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的好公民好学生。
在法治宣传教育后,随着审判长“现在开庭!”的一声话语和清脆的法槌声,琼中法院巡回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本次开庭审理的两起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均系在自家亲戚家中饮酒后,驾驶车辆返回家途中被公安民警查获,经过对两名被告人的血液检验,两名被告人的血液酒精含量均已超过200毫克/100毫升。法庭上,两名被告人用现身说法教育了全体师生,教育全体师生牢记喝酒绝对不能开车,否则将会招致法律的制裁。
通过此次巡回法庭活动,让师生们认识到法治和安全的重要性,有效提高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实现。
[责编:林前方]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