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邓仕琨)3月7日,海南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到澄迈县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澄迈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海燕、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元源陪同督导。
会议现场
座谈会上,海南省检察院第四督导组组长、刑事执行检察处副处长陈振生就省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第一轮督导工作目的、督导重点、督导方式等做了说明,并对督导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会议现场
会上,陈振生强调,要加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刑事法律政策的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履行好扫黑除恶工作的政治责任;要围绕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大“菜霸”、“砂霸”、“运霸”、“渔霸”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深挖彻查“黑财”、“保护伞”能力,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要结合办案,认真开展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创新宣传方法,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广泛性、深入性、针对性,增强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认可度、参与度和安全感;要结合督导内容和标准,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实处。
第四督导组成员
澄迈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海燕汇报了澄迈县检察院2018年以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全面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客观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汇报了下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
座谈会后,督导组还通过个别谈话、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澄迈县检察院将以此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主动对表对标,列出任务清单,细化举措,抓好整改落实,全力做好迎接中央督导组督导检查准备工作,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责任编辑:朱家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