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张耿前)10月13日,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五指山市教育局成功帮助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小刚(化名)重返校园。
“非常感谢两位检察官叔叔的帮助,我终于又可以上学参加高考了,我一定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小刚这样向检察官保证道。
小刚原是五指山市某中学高中二年级学生,也是黑龙江省某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案件的涉案未成年人。2022年6月,五指山检察院协助黑龙江省某市人民检察院对小刚进行为期6个月的监督考察工作。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小刚有重新返回校园的强烈愿望,但学校得知其系涉罪犯罪嫌疑人后,担心会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拟对小刚作出退学处理。
为保障小刚受教育权利,不让其因触犯法律背上过重心理负担而影响成长,避免再次误入歧途,承办检察官经多方沟通协调,为其联系到原就读中学,并邀请五指山市教育部门负责人通过座谈方式对小刚返校就读的问题展开交流。通过协商,“检、教、校”三方达成统一意见,小刚原就读中学同意为其保留学籍,可转学至其他学校继续就读完成高中学业并参加高考。
如何让涉罪未成年人真正重新回归校园,融入社会,使涉罪未成年人能够得到平等、全面的司法保护和矫治,是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肩负的重要职责。五指山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教育和保护优先”为原则,以检察正能量激发罪错未成年人的成长动力,助力罪错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回归社会。
下一步,五指山检察院将进一步畅通司法机关与教育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不断形成有效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回归社会,重回人生正轨,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编:刘慧]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