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张彦敏)10月27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县水务局、县工商业联合会十三家单位召开澄迈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会签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由澄迈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绍维主持。
会上,首先由澄迈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元源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海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琼检会〔2022〕2号)。各单位代表结合自身职能围绕如何贯彻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进行了交流发言。
随后,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杨戬作表态发言,表示管委会将严格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任务,坚持客观中立原则,发挥专业优势,严格履行各项监管职责,坚持公正廉洁,依法正确履职,既为涉案合规考察企业提供精心指导服务,也对涉案合规考察企业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做好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确保制度取得真正时效。
吴绍维表示,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和“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激励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务实举措,是立足发展大局大势,以发力靠前的政策导向维护经济安全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是适应新时期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在涉企犯罪中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集中体现;是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于一体,促进涉案企业守法经营、预防再犯,同时教育引导其他企业,促进诉源治理的检察担当。
吴绍维就如何顺利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是把讲政治作为开展该项工作的前提。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首先要落实“从政治上看”的要求,胸怀“国之大者”,自觉从怎样更有利于保市场主体、稳就业,更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更有利于社会长治久安的角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克服“等靠要”思想,突破不同认识和疑虑顾虑,打破畏难情绪和观望态度,积极探索打造澄迈企业合规改革新方案。
二是把督促落实作为工作实效的有力抓手。结合本地区小微企业特点,探索开展简化程序不降标准的“简式”合规。检察机关对于产值规模小、组织架构简单的中小微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应当坚持低成本、高质量原则。灵活运用实地走访、口头提醒与书面报告等多种监督考察方式,确定相对较短的考察期限,督促企业实质执行合规计划,严把合规评估验收标准,促进合规验收客观化、规范化。
三是把严守规则作为各成员单位协作、开展工作的基础。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细则。检察机关对合规计划未得到有效执行的企业,应当依法依规严把不起诉标准。各成员单位应当注重合规计划有效实施,“真监督”“真评估”促进“真合规”。
四是把优化服务作为监督评估工作的最终目标。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画卷正在徐徐展开,将改革进行到底势在必行。各成员单位要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及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各项工作作为服务自贸港发展的重要手段,为推动自贸港发展贡献力量。
五是将强素能作为完善机制的动能。要增强检察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办案质效,用办案效果体现工作成效。着力强化检察人员廉洁自律和公正执法意识,加强检察人员履职监督,防范企业合规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廉洁风险,保障检察权依法独立运行。
下一步,澄迈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抓好、抓实企业合规工作,确保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规范化、实质化运行。深化沟通联系机制,与各成员单位一起持续推动企业合规工作走实走细,做到不纵不枉,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切实在法治轨道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澄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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