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李一山)近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中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该案件各方当事人在经过承办法官及调解员、援助律师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将矛盾化解,并当场履行调解协议的约定。
据悉,2021年1月6日,未成年人李某在澄迈县西达居被未成年人王某、符某等12人进行殴打,当日又于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被上述12人多次进行殴打,殴打次数多达4次,涉及实施暴力的12名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经鉴定,李某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损伤,构成轻微伤。由于12名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决定对实施暴力人员不予行政处罚,但因李某在该欺凌事件中身体、心理上均受到不同层次的伤害,故李某及其法定监护人将上述12名未成年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共计30人诉至法院。
澄迈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依法传唤各方当事人到中兴法庭进行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联合调解员及援助律师,通过情理、法理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多个角度出发,深入剖析本案的案情,耐心释法调解,并对上述涉事未成年人及其法定监护人进行法治教育,鼓励大家多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共同抵制未成年人暴力事件。经过4个小时的调解,上述被告当事人取得了受害者法定监护人的谅解,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该纠纷圆满化解。
下一步,澄迈县法院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联合学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提升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通过“大手拉小手,小手再拉大手”的形式,带动未成年人、家长乃至全社会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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