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屯昌县检察院“三项加强”用心用情为民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2022-11-04 11:04:18  作者:余庆鹏 邹灵灵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590

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邹灵灵)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的民心工程。近年来,屯昌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办案理念,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中,积极探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新模式,做到“应救尽救”,切实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自2019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3件,救助25人,合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7.6万元。


加强协作沟通,扩大线索来源


根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海南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规定》的要求通知,为了扩大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来源,屯昌县检察院控申部门主动与刑事、民事、行政、未检等部门加强对接沟通,强化部门协作,使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受理、办理环节无缝对接,快速运转。


2022年潘某某因爱人遭受交通事故去世,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办案检察官发现当事人生活困难,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进行移交。控申部门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实地走访调查,确认申请人潘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主动指导协助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为其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切实帮助申请人解决现实困难。


加强重点救助,推进工作落实


根据最高检《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明确救助对象和范围,屯昌县检察院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四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


2022年6月,屯昌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职能,办理了一起“贫困户+残疾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钟某某今年21岁,是一名多重残疾人,患有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无劳动能力,系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其家庭系海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父亲母亲均已离世,家中4个姐姐均已出嫁,现只能靠低保维持生活。在调查得知钟某某家庭情况后,屯昌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动作为为其申请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5万元。


2022年5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妇联下发通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实施方案。屯昌县检察院迅速响应、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召开部门座谈会,组织办理了5起遭受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的妇女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占全年救助案件总数的71.4%,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5万元


加强回访跟踪,延续检察温暖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回头看”回访跟踪工作,既帮助当事人解决了眼前困境又延续了检察办案司法温情,案虽结,但事“不了”。


申请人董某系一起强奸案的被害人,案件发生后,有辍学的想法。针对案件的特殊性及被害人家庭系“贫困户+低保户“,经济收入低的情况,屯昌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立即开通“绿色救助通道”及时为被害人家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为帮助被害人走出被伤害的阴影,重拾生活信心,控申干警不定期对董某进行回访,了解其恢复情况,给与其精神鼓励,通过心理辅导、倾心交谈,打消其辍学念头,使其回归校园生活,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办案效果。


2021年以来,屯昌县检察院共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回头看”案件3件3人。近期,该院控申部门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办结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回访跟踪,进一步深化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效果。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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