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朗小团 通讯员 赵刚)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7宗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为7名申请执行人追回拖欠工资共计24万余元。
申请执行人陈某等7人与被执行人儋州某某海花岛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中,7名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拖欠其工资向儋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儋州市仲裁委仲裁,被执行人应向7名申请执行人支付拖欠工资共计24万余元。上述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8月向儋州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儋州市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履行7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但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一直未履行,亦未报告财产。
儋州市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消费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依托“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同时向其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其高消费和生活非必须的消费,并将上述失信信息和限制消费信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向全社会公布。限制消费令生效后,给被执行人的生活、出行等造成了种种不便,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联系要求履行支付拖欠工资的法律义务,并及时将上述7宗案件所涉及的工资共计24万余元汇入儋州市法院执行专户,分发给各个申请执行人。至此,7宗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顺利化解。
下一步,儋州市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限制高消费强制威慑力,让失信被执行人切实意识到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严重后果,做到自觉主动履行义务,全力助推提升执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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