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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县法院:法官周末忙开庭 司法为民不停歇

2022-11-30 10:02:24  作者:黄其高 刘涵婧 吴雪玲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660

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刘涵婧 吴雪玲)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公平的审理,高质量完成年底结案任务,11月26日、27日,正值周末,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一茗,法官陈玉雪主动放弃休息时间,连续两天开庭审理案件,用实际行动书写着司法为民的使命和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王一茗法官周末组织当事人开庭审理案件


2021年11月11日至25日,被告张某娜在市场经营一家海鲜鱼摊期间,原告王某信3次向被告供应海鲜活鱼,被告均立下《货款欠条》并约定还款日期,被告欠原告总货款共计30412元。


2021年12月、2022年2月,被告刘某山分别找到原告,要求原告工程队为某村的私人自住房盖楼和装修,并签订协议书。2022年7月,原告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工程完工后原告找到被告,要求其支付剩余的工程款38481.76元,但被告一直躲避并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


庭审前,王一茗已分别多次组织两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调解,但均未果。结合当前防疫要求,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难以协调到庭应诉时间,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尽快完成审理工作,在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安排周末开庭审理两起案件。在庭审过程中,王一茗围绕争议焦点有序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陈述、答辩、举证质证等环节,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法官采取便民举措,利用周末时间开庭审理案件的做法也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赞许。


2012年6月、2014年1月,原告第一太平某物业顾问公司乐东分公司与案外人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约定,由原告为某温泉海景公寓一期、二期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工作。2020年9月,原告与案外人将物业管理服务期限变更至2022年6月30日。2017年5月,被告束某勇购买了该温泉海景公寓的一套房屋,并于与该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协议过程中,被告仅向该物业公司支付了部分物业服务费,仍拖欠9802.8元物业服务费。


考虑到原被告路途遥远、往返交通不便,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和有效化解纠纷,陈玉雪与书记员梁小瑜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开庭审理了该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仔细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庭审时间长达一天的时间。“太感谢法官了,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开庭审理案件,辛苦了!”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当庭对法官司法为民的做法表示感谢。


据悉,面对年底艰巨的结案任务,乐东县法院各庭室法官、书记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庭审理案件,利用下班、周末时间加班加点忙结案,进一步加快审理进度,此次周末庭审,在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也彰显了乐东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情怀,更是“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生动实践。


[责编: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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