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王安扬)为贯彻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审判防疫两不误。12月1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通过科技法庭远程提讯设备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该案由五指山市法院分管刑事副院长蔡文主审。
经审理查明,2021年上半年,杨某通过其朋友“阿二”介绍,明知他人需要转账的款项系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所得,仍提供本人银行卡以及发展下线为其提供非法转账等帮助(俗称“跑分”),从中获取非法利益。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期间,杨某提供本人名下农村信用社、平安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卡给他人“跑分”,金额共计人民币1200余万元。杨某发展了王某、黄某等下线提供银行卡进行“跑分”,从中获取提成,共计获利4万余元。
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以及被告人杨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当庭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4万元,予以追缴;扣押在案手机1部,依法予以处置,折抵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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