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罗春华)近日,屯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专题听取、审议并全票通过《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屯昌县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该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及疫情防控等工作,以高质量法律监督助力平安屯昌、法治海南建设。
2020年以来,屯昌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自觉服务大局。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2020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25人,批准逮捕435人,不批准逮捕185人,起诉658人,不起诉14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获评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人。完善监检办案衔接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提前介入、审查起诉等工作。扎实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牵头成立屯昌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走访企业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3次,受理企业合规案件1件。开展生产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加强与河长办协作联动,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守护屯昌青山绿水。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办理的督促行政机关整治县养老机构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保护个人信息,办理屯昌首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二是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践行司法为民。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涉疫情刑事犯罪5人。侦查起诉渎职案件1件1人,系2022年度我省唯一由基层院立案侦查的渎职犯罪案件。同县教育局、县妇联、县关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办法》,开展“家长课堂+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围绕校园安全、交通安全等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件,均被采纳。积极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受理信访案件39件,做到“件件有回复”,积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开展司法救助案件18件20人,发放救助金21.9万元。
三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效果,严格公正司法。扎实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同县公安局揭牌成立我省首家侦查监督和写作配合办公室。监督立案55件、撤案15件,纠正漏捕漏诉18人。提出刑事抗诉3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6件,纠正侦查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侦查违法57件,针对审判违法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均被采纳。积极稳妥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着力降低刑事案-件比。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8.15%,速裁程序适用率33.07%,量刑建议提出率85.66%,采纳率99.56%。切实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罚金刑执行监督案2件,涉及金额301.2万元,目前已监督执行到位120余万元。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1件。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6件,发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3件,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9件,裁判结果监督4件。共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8件,办理以检察建议监督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扎实抓好“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37件,挽回被损毁、占用、污染林地、耕地等435.8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6公里、水域82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64吨、生产类固体废物52吨、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4家,追回国有财产17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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