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郭西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全力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做好迎接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第一轮督导工作的准备工作,近日,儋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扫黑办全体人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检察官共35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政法委书记刘星泰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的讲话精神、《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通报了该院2018年以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会议要求院扫黑办、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刘星泰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要求,及时列出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上,陈旭检察长就如何开展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政治站位。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高检院和省院关于扫黑除恶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保持一致,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好各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动配合。凡是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遇到的问题,都要及时向院领导逐级汇报;各业务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建立内部协调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到通力协作,切实形成打击合力。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拓宽工作思路和线索摸排渠道。院扫黑办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各部门各司其职,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和任务清单,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狠抓落实。
三是要依法办案,提升办案质效。各业务部门要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提前介入和证据引导工作,提前与公安、法院共同研究,统一黑恶势力犯罪证据认定标准,争取将证据上的问题解决在审查起诉前。既要充分运用“捕诉一体”办案优势,从严从快从重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又要严格按照省院路志强检察长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的严把案件质量关,严守法律底线的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既要防止“降格”处理,又要避免人为“拔高”,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四是要注重多措并举,全力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各部门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以办案为抓手,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乡镇检察室要利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法治观念,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侦查监督局、公诉局的承办检察官,要改变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固有思维,对今后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法制副校长要切实肩负起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范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引导师生遵规守法,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五是要注重经验总结提炼,强化信息报送。业务部门要对每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典型案例。院扫黑办及检务保障局要进一步组织办案干警,研究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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