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儋州开展药品领域疫情防控优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2022-12-15 17:25:03  作者:吴汉江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560

本网讯(吴汉江)近期,随着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相继出台,连花清瘟、布洛芬、维生素C泡腾片、N95口罩、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等防疫产品紧俏,供不应求。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12月14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相关科室联合执法支队药械大队成立检查组,开展药品领域疫情防控优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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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9时,执法人员相继前往国药控股专业药房儋州店、西部惠民大药房、菁华大药房、振德堂康民大药房等多家药店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了解热销医疗药品用品的供需和库存情况,查看是否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强制搭售等违法行为。并提醒药店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督促引导药店经营者规范经营价格行为,不得借防疫之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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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药控股专业药房儋州店内,执法人员详细查看了店内感冒药、止咳药等药品储存及销售情况。店内除了连花清瘟胶囊及布洛芬暂时缺货外,其他药品都有充足的储备。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这两款药销售记录,发现店方不存在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近期市民前来购买最多的药品有连花清瘟、感冒灵颗粒、小柴胡颗粒、藿香正气、布洛芬等,但目前连花清瘟和布洛芬已经缺货,因此我们店员也会建议市民可以购买其他类似药品来替代。在售价方面,我们药店没有涨价、捆绑销售等情况发生。下一步我们也会和厂家对接好,储备充足的防疫药品,保证市民日常购药需求。”国药控股专业药房儋州店店长何井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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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科科长李虹介绍,此次该局针对那大镇零售药店进行专项巡查,重点检查防疫药品是否合法合规经营、是否恶意涨价、是否存在捆绑销售。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假药劣药、恶意涨价、串货、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儋州药品市场总体平稳、经营有序,防疫药品供应充足,基本能满足市民日常购药需求。针对网络上出现的所谓“囤药清单”,广大市民群众应理性购买药品,合理备药,不建议、不提倡囤药。下一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关注药品市场价格走向,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若发现违法线索,市民群众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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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服务儋州市疫情防控大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连日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密切关注药品相关舆情,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抓实抓细,科学精准做好零售药店监管工作。在《海南省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公告》出台后,该局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在企业微信群通知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让企业及时知晓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药店相关要求和措施,并强调各药店在放开“四类药品”线上线下销售的同时,依然要确保防疫药品质量安全,来源渠道合法等相关规定;同时下发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保障药品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尤其保障发热、咳嗽等涉疫药品价格稳定,各药品经营者不得借疫情突发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一旦发现存在上述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厉处罚;同时约谈相关药品经营者,要求明码标价,不得捆绑销售;组织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加大对全市药品流通市场的监督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114人次,未发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散布涨价信息、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督促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别是重点品种的经营渠道,督促企业务必做到账目清晰、储存规范、经营合规;督促零售企业加强购进渠道管理和药学服务,落实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要求;督促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和网络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药品消费环境,共同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大局。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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