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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白沙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2022-12-16 11:21:47  作者:施建兵 彭富明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390

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 彭富明)12月14日,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某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为引导党员干部紧绷廉政之弦、筑牢政治防线,用“身边事”让“身边人”深刻认识到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白沙法院邀请部分单位班子成员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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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利用担任中共白沙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白沙县委史志办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超越职权,擅自违规出租中共白沙县委党校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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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秩序井然、程序规范,被告人通过线上方式参加庭审。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被告人,被告人及辩护人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内容进行了针对性答辩。旁听人员全程观摩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清晰了解了王某某如何从一名党员干部沦为“阶下囚”的全过程。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已退回赃款共计43.43万元。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及被告人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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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庭审旁听的领导干部表示,亲临庭审现场深刻感受到了党和国家重拳惩治职务犯罪的决心和党纪国法的森严,也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将引以为戒筑牢廉政底线,切实做到忠诚履职、干净担当。


组织公职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是白沙县法院落实省县两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内容。下一步,白沙法院将在做好案件审理、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切实发挥以案释法、以案释纪的作用,警醒公职人员正确运用好手中的权利,为白沙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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