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符多爱)为依法打击拒不执行的违法行为,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近日,东方市人民法院联合市公安局、板桥镇政府、感城镇政府,顺利执结两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成功将被侵占的4.69亩土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东方市板桥镇下园村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吴某文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吴某文停止对申请执行人位于“龙头井园”腰果地面积3.1亩土地的侵权,自行清理该地上附着物,将涉案土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陈某雄与被执行人感城镇感城村某村民小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中,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将位于东方市感城镇感城村“溪仔园”1.59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返还给陈某雄承包经营。
两起案件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故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东方市法院执行法官本着最大限度减少对两名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多次前往现场,向两被执行人释法说理,但其仍未履行。为确保强制执行行动顺利进行,东方市法院就两起案件制定了详尽的执行方案,经过周密部署和安排,12月21日上午,东方市法院执行干警共20余人先后前往板桥镇、感城镇,开展强制执行活动。每到达一处执行现场,外围警戒组立即在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设置警示牌,强制执行组按照既定的执行方案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执行工作有序开展。经过近4个多小时的努力,两起案件终于成功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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