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乐东县法院法官巧妙调解两起关联交通纠纷

2022-12-28 10:28:48  作者:黄其高 徐莎莎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630

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徐莎莎)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林珠调解了两起交通责任事故纠纷,经过法官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均提交了撤诉申请,较好发挥了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2021年12月,被告肖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县乐安路段,适遇原告邢某玉驾驶的摩托车载着原告刘某梅,当摩托车行驶至县老武装部路口停车给原告刘某梅下车时,因被告肖某驾车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碰撞,造成原告邢某玉与原告刘某梅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肖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邢某玉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刘某梅无责。被告肖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在被告海南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后,原告邢某玉就本次交通事故向被告肖某、被告海南某保险公司主张赔偿权利。原告刘某梅就本次交通事故向被告肖某、被告邢某玉、被告海南某保险公司主张赔偿权利。


接到这两起案件后,林珠仔细查阅案件,与当事人及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从各方利益角度出发,巧妙多次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就具体赔偿项目向当事人说理、分析,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从法律和情理上向原告和被告摆事实讲道理。经过林珠耐心释法、细心疏导,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被告海南某保险公司于2023 年 2 月 20 日之前在保险限额内分别赔偿原告刘某梅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合计约26万元,赔偿原告邢某玉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合计约9万元,赔偿被告肖某垫付的医疗费合计约5万元。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责编:林前方]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