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符多爱)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12月28日,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机关、大田镇政府在东方市大田镇牙炮村强制执行9宗排除妨害纠纷系列案,成功清除265.07亩涉案土地上的附着物,顺利将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使用。
申请执行人大田镇牙炮村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符某七、符某强等九人的诉讼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依法判决符某七、符某强等九名被执行人将位于东方市大田镇牙炮村“田白头”面积共计265.07亩土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使用,并将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自行清除。判决生效后,九名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归还。
东方市法院立案执行上述系列案件后,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张贴执行公告,督促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清理涉案土地并交付,但限期届满时,被执行人仍未自行清理涉案土地;另一方面多次到现场勘察,与大田镇政府协调该案。
为保证执行行动顺利完成,东方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召开案件协调会议,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联系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土测绘部门进行现场勘查,打桩定界,制作清理地块的红线图,并办理了林木砍伐证。
12月28日上午,随着指挥长张冠耀现场一声令下开始执行,执行干警立即投入强制执行工作,各司其职,强力推进,整个现场依法有序。在执行法治的威严下,没有发生暴力干扰、阻挠现场执行等事件。经过7个多小时的努力,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将被侵占的265.07亩土地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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