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符芳美 符多爱)近日,东方市人民法院四更法庭与东方市三家镇政府联合协作,成功诉前调解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1月14日,海南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卢某因病意外死于该公司宿舍,卢某家属与该公司对卢某死亡后生命权纠纷赔偿费用问题产生纠纷。三家镇政府在了解到相关案情后,多次组织该公司及死者家属进行协商,但经过镇政府几次的积极协调沟通,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随后镇政府将该案委托至东方市法院四更法庭。
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特邀调解员与三家镇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至法庭进行调解。本着为民解忧、化解矛盾的办案宗旨,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安抚死者家属情绪,积极加强法律及政策的宣传;另一方面做好海南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体谅死者家属的悲痛情绪,从人道主义出发,适当提高补偿金额。经过耐心开导,背对背式调解取得成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海南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现场支付赔偿款项,纠纷就此化解。
下一步,东方市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动镇综治办、人民调解委员会、网格员等部门及人员,多种渠道加大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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