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 叶喆 曾桂花)2月6日,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交流学习会,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书记员代表分别就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谈心得体会。
万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玉林在交流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时指出,我们身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浪潮之中,应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报告精神上来。既要当好二十大精神的宣传员,又要当好实践者。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积极能动履职,为人民群众解决“烦心事”“揪心事”,持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陈玉林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做到四个“始终坚持”: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人民至上”是检察工作必须时刻葆有、始终自觉坚持的“底色”。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一把手”,时刻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自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至上铭于心、践于行。
始终坚持自信自立。这是党和国家给予检察工作的最大“底气”。“两个确立”是我们政治上自信自立的最大底气,中国式现代化是我们自信自立的集中体现。坚持自信自立,前提是自信,关键是自立,根本靠自强。
始终坚持守正创新。这是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正确方向。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守党的领导之正,在守正基础上积极创新,在创新的基础上摸索总结规律。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这是落实二十大赋予检察机关更重政治、法治、检察责任的路径和方法。要有敏于发现问题的意识。要有勇于破解问题的担当。要有善于解决问题的智慧。要承担起这些更重责任,必须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校正自己,以此不断解决何以自强、更优履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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