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其高)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是乐东县首批“清廉机关”创建试点单位,也是海南省基层法院首个开展创建清廉自贸港法院活动的单位。一年来,乐东县法院始终坚决贯彻省委、县委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建设清廉自贸港法院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创新推行“责任保廉、监督促廉、制度织廉、教育兴廉、党建引廉”机制,推动形成“干警清正、机关清廉、司法清明、文化清朗”的良好司法生态。
责任保廉,压实主体责任
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以身作则,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把关、关键问题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亲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专项汇报。同时认真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让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出台《清廉自贸港法院创建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重点任务,完成规定动作,为清廉机关建设量身打造“路线图”“任务书”,并召开动员部署会,邀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曹晋到会讲授廉政党课,对清廉自贸港法院创建工作作出具体动员部署。定期召开清廉自贸港法院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创建工作,压紧压实各部门廉政责任,推动形成上行下效、各司其职、良性循环的廉政氛围。
监督促廉,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紧盯“立案、审判、执行、人、财、物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点,重新梳理完善了《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通过梳理完善各重点领域潜在风险清单,强势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程防控廉政风险。着眼破解司法改革后基层法院内部如何监督问题,率先在辖区法院建立督察员制度,从各部门抽调副职领导或法官组成督察组对司法作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察,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各项机制,层层落实每月一次谈心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夯实廉洁思想根基,确保常抓长治。严格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填报,干警填报率排名全省前列,多次得到省高院表扬。主动邀请县纪委、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到法院,开门纳谏促清廉;综合运用新媒体“四大平台”,公开审判工作信息、工作动态、案件信息等,主动接受群众、媒体监督,通过强化外部监督,构建内外全方位监督网络。
制度织廉,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建立完善责任领导、责任清单、责任落实、责任报告、责任监管、责任追究等“六项落实机制”,真正构建起“管人管事管案管权”的制度体系,编织起预防腐败的严密防护网。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完善院庭长、法官权责清单,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合议庭的内部监督作用,定期开展审务督察、案件评查等作用,增强办案人员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做实分调裁审、“四类案件”监管机制,全力构建权责明细、监管有力、运转有序的审判权监督运行体系。紧盯审执工作及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以及工作人员权责清单,逐级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多维度全方位构建廉洁自律长效机制。重新梳理现行69项规章制度,通过“立、改、废”形成新的65项规章制度予以印发执行,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机制。
教育兴廉,形成不想腐的自觉
精心组织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纪委书记上廉政党课、组织干警观看家风家教微课、书写廉政家书、组织干警家属签署家庭助廉承诺书、开展党纪党规专题学习等形式,把廉政教育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创新推出每月一次政治月考,把“三个规定”、党规党纪等内容纳入月考内容,以考促学,筑牢规矩意识,夯实廉洁思想根基,确保常抓长治。同时加强“清廉机关”基地建设,在办公大楼创建微型清廉教育基地,走廊悬挂清廉格言、警句、箴言;制作清廉文化宣传视频,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引导干警在办公电脑上设置“廉政”屏保,将“三个规定”等内容制成电话铃声,时刻提醒来访来电群众及全院干警坚守廉洁,确保警钟长鸣。延伸文化传播触角,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实现广泛覆盖、有效覆盖。通过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形成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干警内心深受触动,时刻保持清醒与警惕,绷紧反腐倡廉弦,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真正做到知规明纪,坚守纪律底线。
党建引廉,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坚持党建引领廉政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奉献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廉洁型“3+2”型党组织,始终坚持把党员的廉洁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抓好日常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推动机关党建与清廉自贸港法院建设深度融合。通过把清廉自贸港法院纳入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切实发挥党建工作在清廉自贸港法院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为廉政建设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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