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王安扬 王烁)为进一步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未成年人道德水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近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采用不公开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当庭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2年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庭后,承办法官蔡文就未成年人陈某犯罪的原因向陈某的监护人进行深刻了剖析,并对其家庭教育的方式进行指导。同时,对陈某进行了开导教育,要求其遵纪守法,放下“思想包袱”,早日回归社会。
此外,蔡文还联合了合议庭成员、检察官和公安办案干警现场询问了未成年人受害人小花(化名)近期的思想动态以及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并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
下一步,五指山市法院将继续携手相关部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未成年人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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