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2月7日,五指山市公安局查处一起加装、改装影响交通安全灯具及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五指山公安交警在海榆中线213公里400米处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轻型多用途货车中网处及大灯发出频闪蓝光,疑似改装车灯,交警随即将车拦停进行检查。经核实,该车在中网处及大灯处进行改装爆闪灯,且驾驶人王某山穿拖鞋驾驶车辆。
根据相关规定,交警对王某山加装、改装影响交通安全灯具及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0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车灯原状。
警方提醒,昏暗环境中的强光刺激能引发人体瞳孔急剧缩小,产生眩光反应、造成视野模糊,如果在夜间行驶时发生,无疑将降低驾驶人对周遭环境的感知能力,影响正常驾驶,当发生在高速行驶当中,这种后果可能会是致命的。请广大驾驶人勿私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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