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黄楠棣)自最高检、全国妇联“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琼中县妇联的信息共享,不断完善协作机制,持续加大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近日,获得司法救助的困难妇女黄某某及其家属来到琼中县检察院送上一面锦旗,表达她们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由衷感激和真诚谢意。
2022年初,黄某某与丈夫吴某某在驾驶二轮摩托车过程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其丈夫吴某某死亡,黄某某受伤住院花费高额治疗费用的严重后果。目前黄某某家中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正在读书,仅靠黄某某每月一千余元收入维持生活,家庭陷入窘境。
琼中县检察院了解到该情况后,经审查,认为黄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是检察机关重点救助对象,遂主动对黄某某优先开展救助工作,及时将3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黄某某手中。同时积极与琼中县妇联沟通后续救助事宜,成功为黄某某申请到中国海油“同舟工程——‘救急难’”行动项目的2万元救济金,通过协同开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共同帮助困难妇女渡过难关。
黄某某及其家属说:“琼中县检察院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主动与我们联系,给予我们司法救助,帮助我们家走出生活困境,让我们深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所以特意向琼中县检察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该救助案件的成功办理,是琼中县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工作部署要求,不断优化工作思路,强化救助意识,帮助困难妇女摆脱生活困境,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一步,琼中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专项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司法救助职能,不断深化妇女权益保护,促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切实提升救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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