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符多爱)2月21日,东方市人民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出动干警70余人,依法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东方金某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方紫某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停止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九龙大道紫某花酒店的经营活动,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判决生效后,东方紫某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东方金某开发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东方市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并立刻对被执行人的相关账户采取查控冻结措施。2月13日东方市法院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停止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九龙大道紫某花酒店的经营活动,移交涉案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给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到期仍未履行,东方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东方法院制定详细的执行工作方案,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做好了充分准备。
此次执行行动历时6个多小时,东方市法院执行干警在涉案酒店门口拉起警戒线,限制无关人员进入。整个执行过程,干警们各司其职、互相沟通配合协作,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行动公开透明。执行现场还邀请了市委政法委等部门进行监督执行,并联系消防救援、供电供水、八所镇政府、居委会、卫健委等人员协助执行工作,在多家单位联动配合下,顺利完成对涉案酒店财产清点工作,关闭酒店的经营并移交申请执行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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