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李鼎敏)近期,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巩固得来不易的荣誉,不负人民群众的期待,乐东县法院出台了“为群众办实事”20条举措,旨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进一步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条“为群众办实事”举措经在全院各部门征集,反复修订,并经党组研究予以发布,可以说凝聚了全院“为群众办实事”的意志,亦将成为乐东县法院下一步“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指引和行动准则。20条“为群众办实事”举措着重从窗口建设、诉讼服务、审判办案、执行攻坚、服务大局、阳光司法等六个方面发力,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的司法为民服务水平。
“为群众办实事”是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试金石,也是法院系统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乐东县法院将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以荣誉为起点,化荣誉为动力,勠力同心、再接再厉,持续树牢“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努力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让乐东县法院司法为民的靓丽名片更加熠熠生辉,让法治之花在最贴近人民群众的地方绚烂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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