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黄芳暖)2月22日下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王东史一行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指导工作并召开座谈会。保亭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严家亮,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叶洪,院长助理蔡莹及办理民事案件的法官、法官助理参加座谈学习。
此次座谈会重点对建设工程类民事案件进行业务指导。会上,蔡莹汇报了保亭县法院近三年来受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合同效力的认定、实际施工人的认定以及工程结算、鉴定、举证等多个方面展开了深入研讨与交流。王东史对办案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指出在审理建设工程案件中需要进一步改进、注意的具体问题,并就高效公正审理建设工程案件给出了指导意见。
王东史强调,目前工程类案件审理周期长,改判率高,一些法官对建筑工程的概念认识不清,在法律文书中乱用工程专业术语,对鉴定争议把握不准,案件质量问题突出。就如何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类案件质量,王东史要求,一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深化研讨统一认识。基层法院要收集好审判过程中疑难问题及时汇报上级法院,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和裁判尺度。二要统筹推进建设工程案件审判质效。建设工程案件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多,证据量大且法律关系复杂,法官要克服畏难情绪,加强业务学习,注重调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三要用好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处置问题楼盘。注重与当地政府处置工作专班协调联动与沟通,支持项目复工续建,兜牢民生底线。
严家亮表示,本次指导调研对保亭县法院今后审理相关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让办案人员对建设工程案件的审理有了更加清晰的思路。保亭县法院将以此次指导学习为契机,持续完善对此类案件的讨论研究制度,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汇报和沟通,及时妥善解决审理建设工程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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