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汉江)2月28日,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四级高级警长邢武洪一行3人到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亮尾”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期间,督导组详细查阅了白沙交警大队“亮尾”行动工作方案、查处台账及相关宣传材料,指出要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查处,严查路面客货运车辆安全反光标识、车尾灯等设施情况。要精准宣传,充分利用交管12123平台向客货运驾驶人发送短信提示,切实提升客货运驾驶人出行意识。
随后,督导组一行结合“亮尾”行动方案内容,深入宏扬混凝土搅拌站、安通机动车检测站等地实地指导检查“亮尾”行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车辆反光标识、车尾灯等安全装备是否齐全完好,督促企业负责人要时刻注意车辆安全状态,强调大队要加强监督,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客货运车辆能够安全出车。
白沙交警大队教导员吴明伍、副大队长符德景,车管所所长曾赛春陪同检查。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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