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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苗”行动 | 陵水县法院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训诫

2023-03-07 10:35:18  作者:施建兵 杨明嘉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260

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 杨明嘉)为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和监护作用,共同推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近日,陵水县法院对涉案的7名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开展训诫,取得了良好效果。


会上,法官分析了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成因、犯罪行为和家庭监护情况,指出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教育和生活情况的忽视,对未成年人厌学、辍学、结交社会闲散青年和抽烟喝酒等行为没有及时制止纠正,未对未成年人加以管教约束,导致未成年人缺乏家庭教育监管,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随后,法官对监护人未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予以训诫,并要求监护人签署《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履职承诺书》,督促其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呵护和行为矫正,重视家庭教育引导,帮助未成年被告人重新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监护人纷纷表示已经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今后将更加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和行为状况,全力尽到监护职责,帮助孩子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


下一步,陵水县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以“护苗”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效能,将惩戒和帮教相结合,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编: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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