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莫掬岚)为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3月16日上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王三琦涉嫌受贿罪一案。保亭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资规局、县行政审批局以及保亭县法院各部门共计59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9年王三琦利用担任海南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和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之便及其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办理纠纷土地确权、市场项目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澄迈县金江镇某队、王某、冯某等组织和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45.3983万元。公诉机关建议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王三琦表示认罪,但对起诉书指控的部分事实有异议。庭后将结合庭审举证、质证情况,综合评析案情择期宣判。
通过旁听庭审,党员干部近距离感受到法纪的威严,深刻认识到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的严重后果以及法律责任,纷纷表示今后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辩是非、守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审慎用权,为民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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