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 贺嘉贝 梁超栋)为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作用,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近日,万宁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参加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邀请市住建局、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公职人员和人民监督员共80余人到场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于2019年至2020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审批手续、虚假凭证记账、不记账等方式分别从单位公户中骗取国家资金153万余元,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的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庭审流程有序规范。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进行讯问,向法庭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举证,并就李某甲、李某乙全部犯罪事实、证据采纳、社会危害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依法有理有力地指控犯罪,展示了检察机关司法公正形象。2名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真心悔过。
在场人员通过观看庭审,直观了解被告人是如何违背初心使命,背弃理想信念,利用职务便利逐步腐化堕落的心路历程,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
庭审以案件为载体,将现场变为“零距离”的廉政法治课堂,取得了良好的警示和教育效果。下一步,万宁市检察院在做好案件审理、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将继续用好身边违纪违法案例,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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