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刘涵婧)“感谢黎法官,感谢乐东县法院的高效执行,让我终于拿到了这笔租金……”近日,乐东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执行法官黎盛夏秉承“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促成被执行人当场给付25000元给申请执行人,较好维护双方今后的合作关系,也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2013年3月1日,唐某将土地租赁给吉某经营餐饮,双方签订《土地租让合同协议书》,期间吉某无力经营,也一直未向唐某支付租金。之后,唐某经吉某介绍认识乐东某民宿公司,经协商,由唐某与吉某作为甲方,乐东某民宿公司作为乙方,于2020年8月8日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并约定期限、租金以及付款方式。但乐东某民宿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租金,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乐东某民宿公司解除合同并支付25000元租金。法院立案受理后,判令双方合同继续履行,乐东某民宿公司支付唐某租金25000元。判决生效后,乐东某民宿公司仍未履行义务,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执行法官黎盛夏认真查阅案卷,并多次通过电话向双方了解具体情况,在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立即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黎盛夏从释明《民法典》及《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规定,到引导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让双方当事人知其意、悟其理,最终促使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和解,乐东某民宿公司当场一次性支付唐某25000元租金以及相应利息,双方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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