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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2023-03-22 15:16:00  作者:王京锋 王浩然 姜慧娇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350

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王浩然 姜慧娇)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实现反腐败的标本兼治,近日,澄迈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海南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澄迈县纪委监委组织澄迈县工商联干部职工10余人参与了案件庭审旁听,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某在担任A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两次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80万元(以下币种同)。2022年7月8日,李某在海口市其家中被抓获。案发后,李某的亲属代其退缴赃款280万元。


公诉机关建议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退缴的赃款280万元,应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李某认罪认罚。此次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将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情节、辩护人的意见进行合议后择日宣判。


参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继续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坚持清廉务实,争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先锋模范。


下一步,澄迈县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做到用身边事来教育身边人,提升广大党员干部遵法守法意识,形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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