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刘名文)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发挥好检察职能,3月23日上午,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部署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秀莲主持,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讨论本院制定的《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针对检察机关牵头在“司法防护”部分提出的举措进行重点分析和商议。成立并通过本院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置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部署会上,各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工作重点就如何高质量、高效率地开展涉未检察工作进行深入交流,相继提出意见及措施,对“四大检察”中涉及到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同向发力。
石秀莲就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守心工程”“朝阳实业”,事关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祖国未来。进入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护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始终坚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把各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实做优;
二是统筹协调推进,主动履职作为。要以统筹融合四大检察职能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立足司法办案,践行“双向保护”理念;突出监督属性,彰显“司法保护”实效;依法能动履职,以开展监护监督为基础促进家庭保护、以完善防范机制为依托促进学校保护、以深化专项治理为抓手促进社会保护、以惩防网络犯罪为重点促进网络保护、以形成部门合力为目标促进政府保护,以“我管”促“都管”。
三是及时总结经验,打造工作亮点。努力打造“专业未检、规范未检、品质未检、智慧未检、温情未检”。探索搭建涉未成年人数字化监督模型,用好涉未信息“数据池”,配合推进与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的网络互联、数据共享,助力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落实,织密未成年人保护“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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