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 翟杨州)近日,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伟良指挥部署下,白沙县法院顺利完成一起金融借款案件的强制清场工作,被执行人迫于司法压力主动搬离房屋。
2011年被执行人温某某以收购木薯为由,向白沙农村合作银行光雅支行(现海南白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雅支行)贷款人民币400000元,并以位于白沙县七坊镇某市场内的房产及位于白沙县七坊镇的橡胶林作为抵押。后温某某未按期偿还贷款,白沙农村合作银行光雅支行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温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6年白沙农村合作银行光雅支行向白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被执行人温某某家庭生活情况,2016年以来,白沙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本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先后三次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温某某均未履行和解协议。2022年6月白沙县法院恢复该案执行,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温某某名下作为抵押物的房屋,并最终以人民币660000元成交。但被执行人温某某因对拍卖价格不满意,一直不肯搬离房屋,并向有关部门上访试图阻碍执行。
2023年3月7日,被执行人温某某仍无自行清场撤离的意向,在对案情进行充分了解后,王伟良开会部署对该案的强制清场工作,鼓励执行局干警要敢于担当,杜绝干扰,勇于“亮剑”,并要求大家按照制定的方案,依法、规范、透明、高效地完成强制清场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3月20日,在得知白沙县法院强制清场的坚决态度后,被执行人温某某迫于司法压力,主动腾退房屋,该案顺利执结。下一步,白沙县法院将持续推进执行工作“一把手抓”工作机制建设,以强有力的手段打击拒不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规避执行行为,用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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