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汉江 通讯员 黄菲菲)为持续监督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和巩固校园安全防线,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3月28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白沙县检察院、白沙县教育局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辖区4所部分中小学校就“一号检察建议”及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县一小、县民族中学、打安镇中心学校、牙叉镇中心学校等学校,实地查看学校安防、监控系统以及专职安保配备情况,重点检查了预防校园欺凌和性侵害、食品卫生、寄宿生宿舍管理等安全工作,并就学校是否围绕“一号检察建议”开展防性侵害、防校园欺凌等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是否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入职准入制度及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是否严格校园门卫制度、寄宿生学校宿舍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以及是否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相关机制、有无校园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校园监控系统等校园安全建设重点方面、重点环节进行专项督查。对个别学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当场予以指出,并进行了现场指导,要求学校迅速落实。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继续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的协作配合,整治校园安全稳定突出问题,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促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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