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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法院召开“护苗”专项工作部署推进会

2023-04-13 16:50:31  作者:余庆鹏 王烁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290

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王烁)为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4月12日下午,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召开“护苗”专项工作部署推进会,党组成员、副院长蔡文主持会议,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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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了《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五指山市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海南法院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的重要决策部署,通过开展三年专项行动,主动健全完善少年法庭组织领导和制度机制,主动创新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主动配合省、市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保障、家庭学校尽责、社会各界协同的齐抓共治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爱国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切实提高未成年人道德修养、法治意识、安全意识,促进未成年人珍爱生命、明理知耻、遵纪守法,确保实现至2025年全省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刑事案件数较2021年下降50%以上,人民群众的满意率达90%以上的目标。


会议根据《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部署了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四防”行动的主要任务、措施办法、目标要求和责任分工。一是扎实推进“司法防护”行动,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要高度重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惩处工作,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在审判全过程中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心理干预和针对性帮教活动。二是扎实推进“家庭防护”行动,夯实家庭监护责任,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家庭环境。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审理家事案件、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责令发放《家庭教育令》。三是扎实推进“教育防护”行动,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利用法治副校长职能着力提升法治校园建设水平。四是扎实推进“社会防护”行动,做好审判职能延伸,构建齐抓共管的社会环境。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开展“四访五帮”工作,依托“党群联络员制度”和法官进网格机制,织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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