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孟瑾)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与当地乡村振兴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加大对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帮扶力度,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4月11日,定安县人民检察院与定安县乡村振兴局召开了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定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永东、定安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王佳育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双方共同学习了《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围绕专项活动的工作重点及目标进行了探讨研究。定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永东介绍了该院近年来开展司法救助情况,并针对专项活动的内容,详细介绍了司法救助申请的对象和范围,明确了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六类救助人员加大司法救助和帮扶工作力度,并提出检察机关下一步工作思路,积极作为与乡村振兴局紧密协作,共享救助信息,让符合条件的六类救助人员及时得到救助,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可持续性。定安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王佳育介绍了定安县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表示定安县乡村振兴局将认真贯彻执行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通过建立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定期对需要救助的人员进行走访摸排,积极向检察机关移送救助线索。
会后第二天,定安县检察院积极与县乡村振兴局对接,对定安辖区农村地区的困难监测对象进行大排查,经排查发现1件农村地区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线索,定安县乡村振兴局已将该线索移送定安县检察院。定安县检察院接收线索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目前该线索正在审查中。
下一步,定安县检察院将与定安县乡村振兴局加强协同配合,研究制定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衔接机制,搭建工作平台,共享工作信息,主动挖掘救助线索,为助力定安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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