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澄迈县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座谈会

2023-04-17 15:40:59  作者:王京锋 邓仕琨 陈吟霜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邓仕琨 陈吟霜)为深入推进阳光检察,部署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4月14日,澄迈县人民检察院与澄迈县乡村振兴局召开专项活动座谈会,并邀请二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澄迈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赖丽、澄迈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何传进及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


会议现场

会议首先由澄迈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通知》,并重点汇报了该院2021年以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情况。随后,何传进从“建机制、强措施、重帮扶”等方面介绍了近年来澄迈县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成效以及基层走访关爱服务、为农村困难群众提供援助、扶贫帮困等项目情况向人民监督员作了汇报。


人民监督员听完汇报后,对如何开展此项专项活动及检察机关如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一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依靠乡村干部、驻村干部等基层力量,让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深入人心;二是要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完善检察机关与乡村振兴部门救助协作机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线索及时移送、办理;三是要加大救助力度,通过与上级院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打造多渠道多形式的联合救助模式,通过发放救助金、心理疏导、社会救助、联合回访等方式,最大限度帮助生活困难当事人脱离困境。


赖丽指出,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意义重大,检察机关和乡村振兴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协作配合机制,突出救助重点和救助效果,持续精准落实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全力防范化解因案返贫致贫风险,合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下一步,澄迈县检察院将主动落实人民监督员意见,持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办案理念,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履职能力和办案质效,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编: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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