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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见店内无人入室盗窃被抓现行

2019-03-22 09:40:56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王红云 通讯员 王倩)近日,美兰法院依法以被告人李某裕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美兰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5日18时许,被告人李某裕走到海口市美兰区南联二街时,发现某店内无人便进入店内,将被害人江某的1部正在充电的华为mate10手机盗走。得逞后,被告人李某裕携带赃物手机逃至店门口时,被从外返回的江某发现将其抓获并报警。民警接警赶到现场后从李某裕身上缴获赃物华为mate10手机1部。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3689元。破案后,缴获的手机已发还被害人江某。另查明,李某裕有三次盗窃犯罪前科。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68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某裕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盗窃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美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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