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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司机酒后无证驾驶 被行拘15日并处罚金3500元

2019-03-22 14:58:01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王红云 通讯员 张海哲)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都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近日,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吉阳区临春河路段开展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工作时,查获一名集这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于一身的驾驶员,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交通违法行为人肖某彪依法被行政拘留
  3月18日晚21时45分,交警支队吉阳大队路管员冉小波、何泽在临春河路祥和酒店前路段执勤时,依法拦截检查一辆琼BG**19号小型客车。经联网式酒精呼气测试仪检测,驾驶人肖某彪体内酒精浓度为6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其未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后经公安信息网核实,交通违法行为人肖某彪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据悉,肖某彪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肖某彪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35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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