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东方法院公开集中宣判两起毒品犯罪案件

2018-11-15 21:01:44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唐慧慧)9月29日上午,东方法院联合市禁毒办开展集中宣判活动,对2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林某、孙某2名被告人被判处3年6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至31000元。现场邀请了30余名群众、法院新入职书记员旁听庭审。同时,东方电视台进行全程报道。

  

东方法院对2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据了解,2018年5月27日至5月31日期间,被告人林某先后3次向他人出售毒品,5月31日晚,林某向他人出售毒品交易完成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民警从现场搜获毒资600元,并在林某的带领下到毒品藏匿地点查获毒品一小包。故法院判处林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

  

  2018年6月6日,被告人孙某接到吸毒人员文某的电话称欲向其购买毒品海洛因,两人在约定地点交易完成后,文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随后公安民警在孙某的住处将其抓获,在孙某住处搜出1小包海洛因并从其驾驶车辆上搜出3瓶毒品美沙酮。被告人孙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1000元。

  

  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以来,东方法院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同时,积极推进禁毒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定期召开毒品案件公开宣判大会,组织在校学生和群众到场旁听,极大震撼和遏制了毒品犯罪行为,提高了市民群众的拒毒、防毒意识,为创建“平安东方,和谐东方”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宁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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