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乐东县法院审理一起槟榔园承包纠纷案

2023-05-09 10:10:08  作者:黄其高 陈雨露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290

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陈雨露)近日,乐东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槟榔园承包而引发的纠纷,原被告双方签订发包协议后对租金总额各执己见,于是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承包协议,收回土地。


2021年3月,原告李某与被告常某签订《槟榔承包协议书》,约定李某将一块5.54亩槟榔园及一千株槟榔树承包给常某经营,承包期为20年,租金为2万元,常某一次性付清20年的槟榔树租金。签订协议后,李某将槟榔园交付常某管理,常某分三次支付2万元。之后李某认为协议约定的租金应为每年2万元,常某应一次性支付40万元租金,因此多次向常某催收剩余的38万元承包金,但常某均予以拒绝。由于租金争议未能解决,李某于2022年1月6日向常某发出通知书,要求常某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支付剩余的38万元租金,否则将解除双方签订的《槟榔承包协议书》。2022年1月10日,常某回复依据合同约定,20年承包期租金为2万元,其已履行完毕,不存在拖欠租金问题,要求李某停止阻挠其生产经营。于是,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双方签订的《槟榔承包协议书》。


乐东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近年来,当地的槟榔果价格上涨明显,平均每棵产果槟榔树每年承包金不低于100元,李某发包的槟榔树一千棵中有一半以上已产果。且当事人所在地区空地承包费用每年每亩为800元至1000元不等,仅单独将土地出租20年,收取租金也不少于2万元。该案中,李某认为签订协议租金2万元,是一年2万元而不是20年2万元,实际上是对租金产生了重大误解,且该案20年租金2万元显失公平正义。据此,李某请求撤销协议书的诉讼请求及返还槟榔果园及土地的诉讼请求,有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遂判决撤销该租赁合同。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综合考量,谨慎对待,避免产生误解和不必要的纠纷。如对签订协议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否者撤销权消灭。


[责编:林前方]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