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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县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

2023-05-11 15:39:46  作者:吴汉江 张勇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610

本网讯(吴汉江 通讯员 张勇)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问题的工作部署,深入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5月10日,白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荣某某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纪委监委、县税务局、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170余人到场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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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县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荣某某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基建科科长、海口市农村商业银行基建委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08万元,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分组出示证据,还原了被告人荣某某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过程,并通过法庭教育从“初心”和“贪念”两方面深刻剖析了被告人犯罪原因,让在场的领导干部“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认识到手中越是有权,越要警钟长鸣,守好“底线”“红线”的重要性。被告人荣某某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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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白沙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严惩腐败的决定,严格履职,指控贪腐犯罪,陆续办理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并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庭审观摩活动,联合邀请党政领导干部、各行各业人员观摩庭审1000余人次,把职务犯罪庭审现场变成反腐倡廉的重要课堂,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责编: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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