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汉江 通讯员 廖梦)5月26日,王女士在领取撤销其与王先生结婚登记的决定后,专程来到白沙县检察院给工作人员赠送锦旗,表达自己对检察机关的感谢之情,并承诺不再对该件事情进行任何形式的上访。
2004年,王女士与丈夫办理结婚登记后到外地打工,期间,其胞妹小王女士与王先生恋爱并且急需登记结婚,但因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便在未告知王女士的情况下,于2005年冒用王女士身份信息与王先生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20年底,王女士因结婚证丢失到民政局申请补办时,被告知其在我国婚姻登记系统上有两次婚姻登记的事实,不能补办结婚证。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除“被结婚”给自己生活带来的子女就学、债务纠纷等方面的风险,2021年,王女士向昌江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其与王先生的婚姻登记,昌江县法院以“起诉已超过了法定起诉期限”为由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之后,王女士走访了很多部门均无法解决其“被结婚”的难题,这件事成了困扰其心中的烦心事、忧心事。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案件一体化办案后,乐东县检察院发现王女士可能存在被冒名顶替进行结婚登记的案件线索后,及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白沙县检察院受理。
白沙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在昌江县检察院的协助下,调阅了法院审理的卷宗,并联系王女士、小王女士及王先生的家人了解情况,走访民政局、派出所、当地的村委会,收集了大量证实小王女士存在冒用王女士的名义与王先生进行结婚登记的证据。
为进一步理清案件事实,消除分歧,2023年4月18日白沙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对案件进行审议。经充分论证,与会人员达成一致意见:王女士与王先生属于冒名顶替婚姻,检察机关应督促行政机关予以撤销。
听证会结束后,白沙县检察院向白沙县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王女士与王先生错误的结婚登记,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和加大对当事人的诚信教育和普法宣传。
民政局积极回应,及时撤销二人错误的婚姻登记,并将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管理,持续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服务水平,有效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白沙县检察院在办理上述案件过程中,王先生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脑出血,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这对刚刚摘掉贫困户帽子,还要抚育三个未成年人孩子的家庭造成沉重打击,具有返贫的风险。对此,白沙县检察院的检察官进一步延伸办案职能,积极探索行政检察案件司法救助的开展,目前,针对王先生一家的司法救助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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