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朗小团)近期,儋州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黄某某、符某某、陈某某犯非法拘禁罪一案中,从被害人洪某某陈述及三被告人供述中了解到,2022年12月22日,儋州市那大镇大勇商场二楼的一家文身店有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情况。为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儋州市法院针对为未成年人违规提供文身服务的现象,向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局加大对提供文身服务的商家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商家提供服务行为,对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商家严格处罚,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成长环境。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根据《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儋州市民政局等部门开展了防止未成年人文身检查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的文身点、美容美发店等场所进行排查,指导督促市场主体建立工作台账,现场检查营业执照及发布的广告,督促经营范围内未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变更登记,责令下架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广告。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宣传海报70余份。
同时,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结合其印发的《未成年人“护苗”行动实施方案》,按要求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2022年以来持续加大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去文身等医疗美容执业活动进行查处,共查处经营户5家,罚没款共计25万余元。
下一步,儋州市法院将坚持司法为民,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和审判效果,结合“护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加大法治宣传进校园力度,认真梳理并总结涉少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发出司法建议函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引导全社会更加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凝聚各方力量,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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