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黄宇晴)近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黄某申请,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黄某进行人身安全保护,依法对施暴者行为进行限制的同时,为弱者筑起一道安全“防护墙”。
据了解,申请人黄某与被申请人王某系夫妻关系。黄某称,在其提出离婚后,王某长期对其进行语言威胁和身体伤害,并到其工作单位进行骚扰、侮辱、谩骂,严重威胁黄某的人身安全。
黄某为不再受到暴力伤害和威胁,遂报警,随后向五指山市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五指山法院毛阳法庭受理此案后,立即向五指山市河南派出所了解情况,通过河南派出所提供的监控录像、处警经过,并结合黄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监控录像等证据,依法认定被申请人王某存在家暴行为,王某施暴行为致使黄某面临人身安全威胁、工作生活受到影响,认定黄某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遂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一是禁止被申请人王某对黄某实施家庭暴力;二是禁止被申请人王某骚扰、跟踪、接触黄某。
五指山市法院同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向当事人村委会及其所在辖区派出所、妇联送达,有力形成法院、妇联、公安三方联动、共同监督的保护合力,对施暴者起到震慑、教育作用,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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