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刘涵婧 吴宗进)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通过强制执行现场向申请执行人交付了被占用多年的10亩土地,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11月1日,第三人某公司与李某签订合作合同,同意李某承包位于莺歌海镇镇北区10亩土地,并约定期限和承包金。之后,被告柯某在案涉土地上建起房屋及蓄水池,致使李某无法经营管理该土地。经李某多次要求柯某将案涉土地归还,但均被柯某拒绝返还。于是,李某诉至法院。2022年,乐东县法院判决责令柯某停止对李某10亩土地的侵害,自行拆除该地上的房屋及蓄水池,并将返还土地。柯某不服,提起上诉。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柯某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因柯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期间,乐东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向柯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内主动履行义务,但柯某未履行。乐东县法院发出强制执行公告后,柯某仍未清除地上附属物,返还土地给李某。为妥善解决纠纷,化解双方矛盾,办案法官郭仁文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多次沟通未果后,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乐东县法院执行局决定强制执行。
2023年5月24日,乐东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法警联合公安干警、村委会干部进行强制执行。在执行现场,承办法官郭仁文再次对被执行人及家属展开了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和释法明理工作。最终,历经2小时的执行作业,顺利清除了涉案地上的附属物,将涉案地交付给李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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