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毛雨佳 蔡莉)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宗继承纠纷案件,三名平均年龄80岁的阿婆起诉弟媳及其子女,索回已故父母240余万元的遗产。考虑到阿婆们腿脚不便,龙华法院司法便民,上门服务为她们办理相关案件手续,顺利执结该案。
经查明, 申请人唐某妹、唐某梅、唐某芜三人是亲姐妹,平均年龄为80岁,唐氏三姐妹还有一名亲弟弟唐某祥。唐氏三姐妹的父母于1950年、2003年相继去世,并未留下遗嘱,留下了几间老宅子给儿子唐某祥一家居住。2013年,唐某祥去世。2016年,海口市龙华区坡博片区棚户拆迁改造,政府征收了唐氏三姐妹父母留下的祖屋,并向唐某祥的遗孀杨某及其两名子女发放了征收补偿款和其他奖励性、补助性款项若干。
杨某及其两名子女领取拆迁补偿款后,支付给唐氏三姐妹各2万元,剩余补偿款拒不分配。因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唐氏三姐妹与弟媳杨某一家僵持不下,最终唐氏三姐妹选择法律途径解决纠纷。2017年6月,唐氏三姐妹一纸诉状将弟媳杨某及其两名子女诉至龙华法院,要求弟媳杨某一家返还三姐妹应分得的父母遗产即拆迁所得利益应得部分。
龙华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判决被告杨某及其两名子女向原告唐氏三姐妹支付征收补偿款239.87万元。判后,被告杨某及其两名子女不服上诉。2018年4月,海口中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杨某及其两名子女未履行,2018年7月,唐氏三姐妹向龙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向被告杨某及其两名子女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手续,杨某及其两名子女未履行法律义务。法院经线上、线下查询,依法冻结、扣划了杨某及其两名子女银行账户上的244.42万元(包括案件标的、迟延履行金等)。
考虑到唐氏三姐妹年事已高,腿脚不便,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近日,龙华法院执行法官林志飞一行上门走访唐氏三姐妹,提供便捷、贴心的司法服务,现场为唐氏三姐妹办理了执行案件的相关手续,将执行款244万余元转入唐氏三姐妹个人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宁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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