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符芳美)近日,东方市人民法院四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2022年11月17日,文某某发现其屋子围墙突遭损坏后报警。经民警调查得知,在承建环岛旅游公路项目中,施工人员于东方滨海路段实际施工时因墙体阻碍,在并未确定是否可拆除的情况下,擅自拆除文某某院子的围墙一角。文某某多次与施工方协商,但一直未能得到妥善处理,故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符壮华多次与被告及第三人四更镇人民政府电话沟通,在法庭的协调下,2023年5月30日,三方当事人到庭参加调解,承办法官耐心安抚原告情绪并向被告释法明理,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当面向原告表达歉意。在法庭和镇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得以顺利化解。
该案的及时有效处理,是法庭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多部门联动协作的结果,也是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直接表现。四更法庭自成立乡村法治服务中心以来,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本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指导思想,积极发动各方力量参与调解,高质高效解决乡村发展中出现的矛盾解纷,有力的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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