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王倩)2017年6月9日22时许,被告人江某因工作被辞退一事怀恨在心,持棍将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某别墅区的保安亭内一电脑砸坏后,又于6月10日1时许来到某别墅区的地下休息室,将老鼠药投放在打扫卫生的工人的水杯及水壶中后潜逃。当日上午工人上班时发现杯中的老鼠药后立即报警,民警在案发现场提取疑似老鼠药取样送检后,经鉴定,送检的检材中均检出溴敌隆成分。
2018年9月1日被告人江某在临高县某饭店被公安机关抓获。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投放毒害性物质溴敌隆危害公共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告人江某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美兰法院依法以被告人江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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