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家震 通讯员 王魁)6月8日上午,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新村法庭郑何英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维吾尔族群众之间的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双方当事人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在陵水县新村镇经营生意。生意经营期间,双方因感情问题多次闹矛盾报警。6月8日上午,双方又闹矛盾纠纷,在新村边防派出所的民警陪同下到新村法庭解决离婚纠纷。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黄煜与调解专员详细了解到双方诉求后,决定以调解化解矛盾,在庭前调解中注重倾听,综合考虑原、被告各自情况,耐心沟通、释法明理,消除误会及隔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男方)补偿原告(女方)15万元,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庭审结束后,在法官、派出所民警及双方家族亲戚的见证下,男方将协议所涉及的相关款项当庭全部给付女方。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新村法庭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具体体现,在调解中既尊重了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又遵守法律规定,有效避免矛盾激化,真正促进纠纷化解,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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